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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浙工贸院工〔2016〕9号
  •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6-10-15
  • 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“职工小家”创建活动的意见

     

    学院各二级分工会(工会小组):

    为进一步深化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,增强组织活力,提升工会服务能力和水平,根据《浙江省省部属企事业工会关于新形势下深入开展“先进职工小家”创建活动的意见》(省部企事工〔2016〕31号)及《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“职工小家”创建活动的意见》(杭钢工发〔2016〕33号)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改革创新发展实际,对进一步推进新形势下“职工小家”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:

    一、总体目标

    以增强“政治性、先进性、群众性”为总体要求,坚持党的领导,坚持密切联系教职工、服务教职工,当好教职工的代言人,努力提升分工会(工会小组)活力,提高服务教职工能力,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、凝聚力,把分工会(工会小组)建设成为广大教职工群众信赖的学习型、服务型、创新型的“职工小家”,把工会干部锤炼成为听党话、跟党走、职工群众信赖的“娘家人”。

    通过努力,到2018年实现二级分工会(工会小组)80%以上达到“先进职工小家”建设标准;50%以上达到“模范职工小家”建设标准。

    二、创建标准

    1、各二级院系重视“职工小家”建设,形成党政工共建的局面。党组织重视分工会工作,每学年听取工会工作至少一次,分工会主席参加或列席党政相关会议,有制度保证。行政支持分工会工作,把工会工作纳入工作计划,在人财物上给予适当支持。分工会主抓“职工小家”工作,年初有年度工作计划,年末有年度工作总结汇报。

    2、认真执行二级教代会制度,履行二级教代会职权。定期召开年会,按时换届,资料完整,及时上交。本部门单位重大事项,教职工切身利益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。行使教代会评议监督权,对二级院系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。做好学院教代会提案、二级教代会提案落实工作。做好二级院系院务公开工作,对本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情况、分配方案、人事评聘工作、进修、各类评先评优等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情况进行监督。

    3、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服务教职工。积极开展师德、师风建设,效果明显。关心女工生活,注意发挥女工作用;建立育龄教职工计划生育台账。对青年教工有传、帮、教的制度和措施。关心末婚青年生活。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开展各种活动,教职工参加活动积极。积极参与院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配合院工作做好暑期健康休养工作。开展帮扶和慰问工作,对生、老、病与困难教职工及时进行慰问。

    4、加强二级分工会(工会小组)自身建设。组织健全,分工合作,工作制度完善;做好新教职工入会工作,教职工入会率达100%。按时按要求完成学院工会布置的任务。重视信息报道,及时向院工会报送信息,每学期至少有宣传本分工会组织工会活动稿件2篇以上。工会经费管理规范,使用合理,账目公开。

    三、方法步骤

    1、申报。二级分工会(工会小组)根据自身的建设水平和会员评家情况,对照“先进(模范)职工小家”创建基本标准,进行自查总结,对不足之处予以整改后,填报《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先进(模范)职工小家申报登记表》,提出书面申请。

    2、验收。学院工会成立由工会领导、工会委员组成的“职工小家”建设检查验收组,根据二级分工会(工会小组)申报情况,每年组织1次集中考核验收。“合格职工小家”总分75分以上,“先进职工小家”总分85分以上,“模范职工小家”总分95分以上。申报先进、模范职工小家的分工会和分工会主席,在本部门教职工测评中,满意率分别达到85%、95%以上。

    3、表彰奖励。对通过考核验收,达到先进(模范)职工小家标准的二级分工会(工会小组),由学院工会命名授牌,并拨付一定的建家工作经费。建家工作情况作为分工会(工会小组)及分工会(工会小组)干部评优的重要依据。

    4、动态管理。已创建命名为“先进(模范)职工小家”的二级分工会(工会小组),于每年12月5日前完成自查后向学院工会申报复查,达到“先进(模范)职工小家”要求的,继续保留称号,未达到要求的取消其相应称号。

     

    附件1:《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工会“职工小家”建设验收细则》

    附件2: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先进(模范)职工小家申报登记表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 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

    2016年10月15日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 

     

     

    抄送:学院各二级分工会(工会小组)

   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办公室          2016年10月15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