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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7年“慈善一日捐”活动的通知

各分院系、部门、二级单位:

根据市委办公室、市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开展2017年“慈善一日捐”活动的通知》(温委办〔2017〕1号)、温州市教育局《关于开展2017年市本级教育系统“慈善一日捐”活动的通知》(温教函〔2017〕10号)要求,弘扬中华民族“扶危济困 乐善好施”的传统美德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17年“慈善一日捐”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加对象

      全院教职工

   二、捐款标准

依据通知要求,并结合学院实际,拟将我院教职工捐款数额定为:

教职工:50元/人(部门聘用人员30/元)

高级职称人员:100元/人

中层干部:100—200元/人

院级领导:300—500元/人

三、时间

     2017年2月

四、形式

  由学院财务处统一在教职工2月奖金中代扣代缴

五、有关事项

     1.各部门要精心组织,做好宣传动员工作,提高教职工参与慈善活动的积极性,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。

2.坚持自愿原则,鼓励奉献,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意愿,如有意见,请各部门于2017年2月19日前将所在部门、姓名发至学院工会邮箱gh@mail.zjitc.net,并说明意见。

3.学院教职工捐款由工会统一汇至温州市慈善总会账户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党院办  工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2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