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>>新闻中心>>通知公告>>正文
关于开展元旦、春节期间精准化帮扶工作和“送温暖”活动的通知

 

 

 


浙工贸院工〔2016〕14号

 

关于开展元旦、春节期间精准化帮扶工作和“送温暖”活动的通知

 

各二级分工会(小组):

为贯彻落实《关于做好精准化帮扶工作和元旦春节前送温暖活动的通知》(浙教工〔2016〕33 号)及《关于开展元旦、节期间“送温暖”活动的通知》(杭钢工发〔2016〕65号)文件精神,2017年元旦、春节期间,学院将开展精准化帮扶工作和送温暖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内容:

1、掌握困难教职工的情况。深入开展调研及排摸,全面掌握困难教职工的情况,分析统计困难教职工具体人数、致困原因和帮扶需求等情况,及时完善困难教职工家庭信息档案,有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,确保慰问工作落到实处,取得实效。请各分工会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将特别困难和需要慰问的教职工名单(见附件1和附件2)于2017年1月4日下午4点前报学院工会邮箱gh@mail.zjitc.net,院工会将统筹安排慰问工作。

2、深入开展各种精准化帮扶活动。针对困难教职工,要根据致困致贫原因和生活需求,通过发放慰问金(物)、心理抚慰等形式,实现两节期间全覆盖帮扶。要认真做好走访慰问工作。各分工会要结合实际情况落实走访人员、走访对象和帮扶措施,将组织的关怀送到每一位困难教职员工心坎上,让他们过个欢乐祥和的节日。要关爱先进模范人物,通过岗位慰问、家庭走访、座谈交流等形式,积极营造关爱劳模、尊重劳模的良好氛围,要当好帮扶工作第一责任人,深入困难教职员工家庭,千方百计的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。对暂时无法解决的,要耐心地讲明原因,主动向上级组织汇报,争取更多资源和手段,促进问题解决。

二、慰问对象

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、因工负伤在家中休养的教职工、特困教职工、大病教职工及家庭、因病住院教职工、困难单亲家庭、生活困难户、退休院级领导、部分离退休干部和长期生病的退休人员等。

三、慰问标准:

劳模(省级、杭钢、市级)1000元/人,离退休干部1000元/人,困难单亲家庭1000元/人,生活困难1000元/人,当年因灾致困2000元/人,本人或配偶、子女大病致困2000元/人,因工致伤不能正常上班2000元/人,其他特困教职工2000元/人。

四、活动安排

1、慰问时间:2017年1月5至1月20日。

2、慰问安排:

院工会负责牵头走访慰问: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、特困教职工、大病教职工及家庭、退休院级领导、部分离退休干部和长期生病的退休人员等。

各分工会负责走访慰问:本部门因工负伤在家中休养的教职工、生活困难户、困难单亲家庭、因病住院教职工。

 

学院工会

2016年12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