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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工贸学院关于2016年暑期教职工疗休养的通知

学院各分工会(工会小组):

为保护和促进广大教职工身心健康,根据《关于加强浙江省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意见》及《<关于加强浙江省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意见>的补充意见》(浙总工发〔2015〕13号、〔2016〕17号)文件精神,经学院研究决定,2016年暑期开展教职工疗休养活动,优先考虑各类先进模范人物及年度考核优职的教职工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一、疗休养对象

2016年教职工疗休养的具体对象为:

1、2015年以来评选的各类先进和2015年度学院考核结果为优职的人员;

2、2015年度学院十大我最喜爱的老师;

3、2016年度退休的教职工;

4、各行业和协会评选的先进。

2015年已经参加过学院组织的疗休养的教职工原则上今年不再参加。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因故不能参加疗休养活动的,按自愿放弃,学院不另行安排。

二、疗休养费用、线路及时间

    1.费用标准:按不高于400元/人·天的限额,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(含在途时间),凭据在单位提取的福利费中列支。按照文件要求,每批教职工疗休养只能选择一个疗休养场所,原则上在省内。

2.线路及时间如下:

线路1:莫干山5日疗休养,7月11日-7月15日;

线路2:缙云仙都5日疗休养,7月13日-7月17日;

线路3:武义5日疗休养,7月15日-7月19日;

线路4:舟山4日疗休养,7月24日-7月27日。

根据报名情况,由院工会统筹安排每批次线路出发人数,有调整的将即时通知大家。

    三、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

    (一)报名时间:2016年5月31日至6月3日,请各分工会于6月3日上午9点前将报名汇总表报院工会邮箱gh@mail.zjitc.net(或直接发张小燕QQ),为避免教职工暑期出行与学院及部门工作的冲突,请教职工报名前事先与本部门负责人取得确认后,到所在分工会报名登记。院工会联系人:张小燕,电话88332965(882965)。

(二)因本次系教职工疗休养项目,仅限教职工本人参加,一律不允许带家属、配偶及子女。

(三)教职工因个人原因在出团前临时要求退团的,所造成的相关损失费自行负责(因公除外)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1、严格执行疗休养纪律。严格控制费用支出,坚决禁止以疗休养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或发放钱物。

 2、加强安全教育,预防各类事故发生。

 

附件1: 2016年暑期教职工疗休养报名表

附件2:2016年暑期教职工疗休养名单(各分工会一对一发送)

附件3: 2016年暑期教职工疗休养线路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学院工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年5月31日